赛项须知

(一)组队

本赛项采用团体赛方式进行,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场上队长1名)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2019年度在籍学生,且年龄不能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为准。

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要求参赛队中队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 1 支。

(二)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或者观摩

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等有关人员参加或者体验比赛。

竞赛项目采取任务书形式下达竞赛要求,由3名选手合作完成竞赛任务书给定的任务。竞赛时间连续3.5小时,包括设备安装、布线、调试、运行维护及工作报告撰写等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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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选手报名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大赛执委会确定的报名时间和名额,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完成本省的参赛报名工作。

2.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配备1-2名指导教师。

3.参赛选手须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5月1日为准)。

4.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本赛项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本赛项的比赛。

5.各地区的省内选拔、名额分配和参赛师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行使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抽查的权利。

(二)熟悉场地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工位熟悉。

2.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执委会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三)检录与加密解密

1.检录:正式竞赛前,参赛队按领队抽签顺序分批次参加检录,选手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简称三证)。三证不全者原则上不能通过检录,特殊情况须经所在省教育厅、公安机关出具有效证明。

2.加密:通过检录的选手取得一次加密号牌,加密号由选手亲自抽取,一次加密裁判统计制表(签字)连同参赛选手三证,当即装入一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交保密室封存,一次加密号即参赛编号;然后选手用一次加密号换取二次加密号牌,同样由选手亲自抽取,由二次加密裁判统计制表(签字)连同选手参赛编号,当即装入二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交保密室封存。二次加密号即工位号。

3.正式比赛开始前参赛队确认设备及工具的完整性及安全性,如有异议及时反馈至裁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或调整。

4.解密: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号评分结果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一层层解密。经过一次解密、二次解密,确定参赛队对应的成绩。

(四)正式比赛

1.选手凭二次加密号牌进入竞赛场地。裁判在选手候赛时间内将竞赛任务书下发到各工位,参赛选手根据任务书要求,自行分工,合理计划安排。

2.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合理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3.竞赛时间为连续3.5小时。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4.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参赛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竞赛;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调换到备份工位);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竞赛,将给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可提出设备、器件更换要求。更换的设备、器件经裁判组检测后,如为非人为损坏,分别给予补时3分钟、15分钟,否则每次按规定扣分。

6.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工位上所指定的计算机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

7.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结束时间由现场裁判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裁判长在竞赛结束前15分钟分别进行竞赛剩余时间提醒,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指令后所有参赛队立即停止操作,做好工位清理(经裁判长确认给予补时的参赛队可顺延至补时结束)。

9.参赛队须按照程序提交竞赛结果,现场裁判在竞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0.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进入赛场,比赛结束前不得自行离场。

(五)成绩评定

1.竞赛采用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相结合方式。过程评分针对竞赛过程中操作规范、职业素养进行评判,结果评分针对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与维护赛项各任务模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判。裁判应在相应评分表处签字。

2.成绩评定后,解密后的成绩,由裁判长和监督组长共同签字后,由专人送保密室封存。

(六)成绩复核与公布

1.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行抽检复核,覆盖率不得低于15%。

2.监督组需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3.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须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长审核签字后确定。

5.赛项成绩解密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成绩无异议后,在闭赛式上予以宣布。

(七)竞赛纪律

1.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透露赛题非公开部分的内容。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参赛人员竞赛完毕应及时退出竞赛现场。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4.裁判员、仲裁组成员、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5.对违反竞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竞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一)行业技术标准

1.ISO/IEC 11801:2002《信息技术用户建筑群的通用布缆》

2.ISO/IEC 24702: 信息技术-工业楼宇通用布线

3.IPC-A-610 印制电路板组件可接受性标准

4.GB/T1392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5.GB 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6.GB/T6593-199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规则》

7.GB/T 15969-1995 《可编程序控制器》

8.GB/T 7159-1987 《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定通则》

9.GB/T21746—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

10.GB/T13423-1992《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

11.GB 14081 《系列国家低压电器标准》

12.GB/T4728.1-200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13.GB/T5465.2-199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14.GB21671-2008     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15.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16.IPC-CH-65  印制电路板及组件清洗准则

17.J-STD-001  电气电子组件焊接技术要求

18.LD/T81.1-2006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二)职业技术标准

1.烟雾传感器安装方向。安装方向应遵循以下规则:面向烟雾传感器,左侧指示灯,右侧复位按键。

2.24V正负端子排位置。24V正负端子排应遵循以下规则:面向网孔板,左侧为24V正极端子排,右侧为24V负极端子排。

3.模块安装。除直流电压表、开关门按钮所在水平面板外,其余模块安装时需加装圆垫片和弹簧垫圈。

4.24V正负端子排安装。24V正负端子排需采用M3尼龙柱进行固定。采用铜柱固定、正负端子排安装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的,按模块安装错误处理,扣0.5分。

5.线槽盖安装。线槽盖未安装、线槽盖未盖紧、有线槽齿卡在线槽盖外,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分。线槽盖未装,每处扣0.5分;线槽齿卡在线槽外,每齿0.1分,每处线槽盖最多扣0.5分;由于线槽走线不当造成线槽盖无法卡在线槽齿上,存在缝隙,以线槽未盖处理,每处扣0.5分。

6.线端子漏铜不超过1mm,线端子不得出现铜毛刺。

7.线标套管号码。按如下图所示标准。

8.走线整齐。

(1)线槽外不允许走线。线槽转弯处走线,需用扎带绑扎。

(2)PLC及电源端子排接线区,相邻两根线相差5cm以上,同一线槽孔超过4根线,每处扣0.5分。

(3)平台两侧模块接线区,模块接线需捆扎成一束从线槽两侧进入。入线槽处捆扎线束、对插端子处线束需用粘扣固定捆扎成一束。

(4)开关门按钮、指示灯线束,需从平台两侧长方形孔中引出;紧急制动线束,需从平台中部长方形孔中引出。

(5)速度表及人机交互线束,应捆扎成一束,从线槽两端进入,并用粘扣固定,不允许从后方挡板穿入线槽。

9.PLC、触摸屏、控制中心通信线。安装接线完成后,需将PLC与触摸屏通信线、PLC与控制中心通信线按照正确的方式连接完成,并把DB9接头螺丝拧紧。

10.EM231模块短接线。EM231模块D+和D-间的短接线,需引入线槽,不得出现悬空的短接线。

11.线槽走线。线槽内走线,可根据需要,使用扎带进行线束的整理,如出现线槽内走线杂乱、走线冗余过多,裁判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分。

12.佩戴绝缘手套。模块安装、固定、拆卸、接线时,在设备上整理线束时,插拔对插端子时,需佩戴绝缘手套。

13.佩戴防静电手环。电路板焊接及排除故障时,需要佩戴防静电手环,且手环鳄鱼夹需夹到指定的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