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须知

(一)组队

1.参赛队组队要求:本赛项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 2 名选手(设场上队长 1 名)组成,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不允许跨 校组队。

2.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比赛。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 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 日)。

3.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学校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时间15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受审核;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4.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


主要为竞赛从报到日到结束的具体流程安排。(“C1”表示竞赛第一天,“C-1”表示赛前一天,“C+1”表示赛后一天)

具体时间需根据参赛队情况而定。

日期

时间

事项

参加人员

地点

C-1

12点前

各参赛队伍报道



13:30-14:00

领队会和(赛场纪律和赛场要求)



14:00-15:00

场地参观,领队参观场地及培训



C1

7:00-7:30

开赛式



7:30-7:50

参赛队赛场检录



7:50-8:00

一次加密和二次加密



8:00-21:00

设备工具检查确认、题目发放、竞赛(模块 A 、模块B、模块D)



C+1

10:00-10:30

成绩公布



10:30-11:00

闭幕式



图片

图 1 比赛流程图


(1)入场规则

1. 参赛选手按赛区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集合,检录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参赛选手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身份证、学生证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与参赛证一致。

2.在检录处由第一保密裁判按学校队名抽取抽签顺序号。在

隔离室按抽签顺序号抽取队代号,在赛场内按队代号抽取工号。抽得工位号的选手,在指定区域等待,按通知统一时间进入赛场,按抽取的工位号入座。

3.各参赛选手不得穿有学校名称或标志的服装参赛,所有竞赛工具、耗材均由承办方提供,安全帽、绝缘手套、防砸绝缘鞋等劳保用品均由参赛队自行准备,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工具量具和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设计资源、纸质材料等物品进入赛场。

4.进入赛场后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选手签字方可开始参赛。在检录开始15min 后迟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2)赛场规则

1. 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指挥。

2. 现场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才能进行开始工作任务的操作。

3. 赛题以任务书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竞赛任务。比赛过程中若有工作任务书字迹不清问题,可示意现场裁判,由现场裁判解决。

4. 竞赛时间的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5.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参赛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操作过程中出现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队竞赛。

6.若选手认为比赛设备或元器件有故障要求更换,选手应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 填写更换设备或元器件的名称、规格与型号、故障情况,并向现场裁判提出更换申请。由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当选手面进行检测确认后给予及时更换,从申请更换到更换完成之间两名队员不能操作,所用时间为比赛补时时间。如经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检测申请更换的设备或元器件没有故障,应告知选手并按评分细则扣分,不予补时,现场裁判将更换处理情况记录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并签名确认。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更换设备或调换至备份工位。

7. 比赛过程中,应对计算机处理的数据实时保存,避免突然停电等意外情况造成数据丢失。因意外情况而影响比赛,根据意外情况持续时间给予补时。

8. 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他工位参赛选手交流。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影响他人比赛者,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有意损坏赛场设备或设施者,经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由裁判长核实同意后宣布取消其比赛资格。

9.比赛结束前不得自行离场。如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无法继续参赛的,需举手请示裁判,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选手离开赛场后要在指定场室隔离,直至本批次完成,不得在场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赛场。

10.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 0 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1.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3)离场规则

1. 在比赛结束前 15min,裁判长提示一次比赛剩余时间。

2. 比赛结束时间到,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3. 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时,所有选手应立即停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操作,选手应停止操作,提交竞赛结果,现场裁判在竞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 认。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规定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 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等,否则视为作弊。

4.结束比赛的选手在裁判长示意下方可离场或到指定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