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介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宣扬技能竞赛理念,展示中国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丰硕成果。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精神,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经济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全国工业经济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通过竞赛宣传贯彻供应链管理师和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相关标准,促进国内供应链管理师和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的技能提升,推动院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改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1.企业(公司)从事赛项相关职业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正式职工报名时以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记录为准),以及赛项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需要提供教师证以及单位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
2.各级各类院校的赛项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学生组参赛队组队可跨年级、专业,但不得跨校。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1.全国以省级赛区为单位组织预赛,每家参赛单位每个赛项限报3支参赛队。
2.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职工组每支参赛队伍1人;学生组每支参赛队伍队员人数为2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每个省级赛区入围决赛名额根据报名参赛队伍的数量确定,在决赛前另行通知。每个赛项每家参赛单位只准许择优选取一支队伍入围决赛。



竞赛内容依据人工智能训练师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赛项设省预赛、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竞赛由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0%。赛项技术方案等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分为省级预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拟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由各赛区组织实施,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拟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举办,总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各参赛队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各赛区的报名时间安排不同,以各赛区预赛报名通知为准)登录赛项官网报名(网址:http://www.qgjnjs.com)。

1.全国组委会根据全国总决赛成绩排名,对全国总决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优秀选手晋升职业等级事宜,严格按照人社部规定执行。
2.竞赛各赛项各组别按照总成绩排名,对其中不超过前50%的参赛选手和队伍颁发一、二、三等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全国总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对各赛项职工组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支参赛队指定1名教练),由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荣誉证书。对各赛项学生组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1-2人)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贡献突出的参赛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